氫能納入《能源法》終獲通過,氫能時代真的來了
11月8日下午,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。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》。
《能源法》共九章,主要內容包括總則、能源規劃、能源開發利用、能源市場體系、能源儲備和應急、能源科技創新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等。
《能源法》的起草工作自2006年正式啟動,先后公布了多個版本的征求意見稿,并進行了三次修訂,此次終獲通過。《能源法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能源法》里的能源定義:直接或者通過加工、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,包括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、核電、水能、生物質能、風能、太陽能、地熱能、海洋能以及電力、熱力、氫能等。
這意味著呼吁日久的氫能進入《能源法》終于成為現實。
01
7年長跑,氫能終于納入《能源法》
氫能作為能源管理,經歷了漫長的過程,至少有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:
①2018年11月9日政協雙周座談會上,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萬鋼等人建議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經驗,將氫能作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管理;
②2022年3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(2021-2035年)》,首次明確氫能是未來國家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;
③2024年4月和11月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草案)》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,分別通過二審和三審,并最終通過。
02
氫能進入《能源法》,將帶來哪些變化?
氫能納入《能源法》,即意味著氫能是能源,是作為能源管理,而不僅是作為危化品來管理。從大眾認知和理念上,破除氫能妖魔化現象。
氫能管理屬性的變化,將給氫能發展帶來哪些變化?研讀《能源法》,至少有如下5個方面:
1、氫能作為能源,必然要建立起一套管理體系,解決氫能管理者長期缺位的現象;
2、《能源法》規定:國家完善能源規劃,發揮能源規劃對能源發展的引領、指導和規范作用。《能源法》對能源規劃提出了明確要求,這意味著氫能作為能源,將在全國綜合能源規劃、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、省市區有明確的發展規劃。按照國家發展新質生產力“因地制宜”的口徑,氫能產業發展將更加有序,不太可能是“一窩蜂”。
3、在能源開發利用上,明確國家能源開發利用政策:”國家支持優先開發可再生能源,合理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,有序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、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“。雖然對氫能的開發利用沒有提,但明確表示,”國家支持合理開發利用可替代石油、天然氣的新型燃料和工業原料“。
4、在能源市場體系方面,《能源法》規定,”依法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能源價格“。這意味著氫能作為能源,氫氣價格將可能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。
5、《能源法(草案》規定了能源儲備和應急制度,國家建立能源儲備和應急體系,即意味著氫能作為能源,也將建立起能源儲備和應急體系,不太能出現長時間的區域性的"缺氫“現象。
原文標題 : 氫能納入《能源法》終獲通過,氫能時代真的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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