盈利的生意,硬生生被執著于燒錢換規模的資本玩壞!
文/屠鈞
來源/螳螂財經
共享電單車終究還是重蹈覆轍。
從受熱捧到被扔進墳場,共享單車撐了一年多時間。同樣的路徑,共享電單車卻只撐了半年多。
11月23日,長沙市交通、交警、城管三部門集中約談小遛共享、喵走、哈啰出行、青桔、美團、喜寶達6家共享電單車企業,要求上述企業清理回收無牌照電動自行車。
目前,清退工作已經完成,長沙約有40萬輛無牌共享電單車被堆放在43個暫存場地,面積達19萬余平方米。按官方的說法,這次清退被稱為“回收”或者“回籠”,但大量電單車的集中堆放起來的瘆人景象,難免讓人想起近三年來各地陸續出現的共享單車墳場。
據悉,在目前的整治規范期間,整個長沙的共享電單車總量將被控制在10萬輛左右,后期根據配額管理,總量控制在20萬輛左右,今后將只有規范上牌的電動車才能向市場投放。而此前長沙的共享電單車一度達到46萬輛,其中發放了牌照的僅6萬多臺。
這也意味著,在長沙被清退的40萬輛共享電動車中,最多14萬輛有機會重新投放在長沙街頭。
剩下的26萬輛電動車該何去何從?
美團、青桔、哈啰相關負責人在回答時,給出的答案大致都是兩個結果:異地投放、拆解。
可是,北上廣深明確不鼓勵電單車的發展,多數二三線城市也對共享電動車設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,在長沙也開啟嚴監管時代后,共享電單車將很難再找到其他能夠承載其運營的大型城市。
剩下26萬輛電動車仍然比長沙未來的配額總數的20萬還要多,其中大部分車所面臨的,極有可能是被拆解的命運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前活躍在長沙街頭的新款共享電單車,是今年疫情有所緩和之后才開始大量投放的,這批新型電單車的生命周期,只有半年。
這本是可以避免的資源浪費,但互聯網公司們的無序擴張一再試探城市管理者的底線,最終還是給共享電單車引來了監管的嚴格制裁。
無序擴張讓共享電單車這門本來可以賺錢的生意,變得面目全非。
跟“禁摩限電”唱反調
電單車并不是什么新事物,只不過誕生之日起就被帶上了枷鎖。
2017年1月初,“7號電單車”在深圳南山區投放400輛共享電單車,落地首日即被交管部門責令收回;
2017年2月14日,小蜜電動單車在北京10號線北段部分站點附近投放50輛共享電單車,北京海淀交通支隊緊急約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,要求將投放車輛全部收回;
2017年3月,電斑馬在北京朝陽東三環一帶投放約700輛共享電單車,同樣在投放首日被交管部門要求停止運營;
……
早在2016年3月,深圳就開始了為期100天的“禁摩限電”整治行動。這場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嚴打行動中,僅初期的10天就查扣電動車17975輛、拘留874人,其中包括多名快遞、外賣小哥,引爆了當時的社會輿論。
不久之后,北京、廣州也對出臺相關政策對摩托車、電動車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。上海交通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的《上海市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指導意見(試行)》首次提出,上海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。
北上廣深對共享電單車的態度,其實在其問世之初就已明確:不發展。
安全,是城市管理者對電單車持謹慎態度的根本原因。根據深圳交管部門公布的數據,2015年全年,深圳實現了交通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雙下降,但涉摩涉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14人,占死亡總人數的24.77%,傷亡率明顯高于其他交通事故。2015年,深圳全市接到涉及摩托車、電動車亂象的投訴高達1500多起。
共享單車出現之初,因為確實解決了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出行問題,且低碳環保,即使出現車輛亂停亂放、用戶資金安全等問題,政府給出的指導意見也是“規范發展”。
電單車并非完全是綠色環保的出行方式,存在的安全問題更是由來已久。各地政府都不愿讓剛取得的整治成果付諸東流,對共享電單車的監管自然是慎之又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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